Atome用戶服務條款

為了保障您的使用權益,在您註冊及使用Atome服務(定義如下)前,敬請詳閱本用戶服務條款(下稱「本條款」)。一旦您使用Atome平台(定義如下)及Atome服務時,即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且視為同意採電子方式簽署本條款。本文件所含之標題僅供參考之用。本條款構成您(下稱「」或「客戶」或「付款人」)與以Atome為營業名稱之新加坡商輕鬆享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本公司」或「Atome」)(下合稱「雙方當事人」,各稱「一方當事人」)間所合意且具法律拘束力之協議。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0月

1.  本條款之 目的

1.1 本條款係規範您使用Atome網站(包括其任何子網域)、Atome在其上提供服務之任何其他網站、本公司之行動裝置、平板電腦及其他智慧型裝置之應用程式、及應用程式界面(下合稱為「Atome 平台」),以及依第2條所述方式透過Atome平台所提供之服務(下稱「A tome 服務」)。

2.  Atome服務

2.1 本公司經營Atome平台,提供您代付服務,以供您於參加Atome平台之零售商、商家、商店及/或線上商店(下稱「收款人」)之任何實體店面、網站、網站內頁面、相同之鏡像、替換、替代網站或備份網站(下合稱「店鋪」)購買收款人所出售之商品或服務(下稱「收款人服務」)後,由Atome代理收受該商品或服務買賣之價金(下稱「代收」),您可分期無息延後支付相關款項,Atome將於一定付款條件完成時,依本公司與收款人之約定將代收之價金轉付予收款人(下稱「代付」)。所稱之一定付款條件完成,係指包括但不限於您已取得商品、獲得服務,或一定天期屆滿而您未提出異議等,您應自行確認付款條件是否完成,並應於規範時限內提出相關權利主張,任何因您未依本條款提出異議而造成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2.2 收款人為免疑義,本公司提供本條之Atome服務不應視為提供貸款或信用額度,且本公司不會向您提供任何貸款或信用額度。

2.3 使用Atome服務之客戶,必須註冊成為Atome平台之會員。本公司所提供之收款、付款、退款方式,概依本公司於客戶使用當時所建置之機制 https://www.atome.tw/terms-of-service-and-payment 為準,如前述之收款、付款、退款方式有增減、變更或修改時,本公司將公告於相關網頁上,不另行通知。

2.4 於您每次透過Atome平台支付款項完成前,本公司會於Atome平台提供該次支付款項之明細供您確認,您應於Atome平台確認之相關支付款項之明細內容是否正確。除另有事先公告服務中止或不可抗力之連線中斷外,Atome平台提供每日二十四小時使用。所有客戶於網站上執行之操作均由系統即時接收,並依該功能說明即時或批次進行處理,除Atome平台另有說明外,客戶一經交易,均不得撤回、取消或修改任何操作及利用Atome平台所為之意思表示。

2.5 您經由Atome平台委託本公司代付之款項,本公司將於處理後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客戶各該筆代付款項之處理情形,但該等電子郵件僅係提示客戶之性質,各該代付款項之實際處理情形,仍以本公司系統所記錄者為準。客戶得隨時登入客戶帳戶(定義如第3.2條第(a)項)查詢支付明細。

2.6 您購買收款人服務時,商品或服務之買賣契約係存在您與收款人之間,收款人應對收款人服務負全部責任。本公司茲此聲明,本公司對於收款人銷售收款人服務未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包括任何正確性、可靠性之保證,以及對適銷性、特定用途之適用性及未侵權之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證。收款人於提供收款人服務之過程中所產生之任何責任及所衍生之任何義務, 單獨負全部責任。收款人如對 客戶 使用A tome 服務收取任何費用,並不代表本公司向客戶所收取或擬收取之費用。與該等交易相關之所有權利與義務,除您購買收款人服務而應支付之相關價金、運費等(以下稱「給付款項」)債權外,均應由您與收款人依所適用之法令及約定予以處理。本公司僅依所適用之法令、本條款及本公司與收款人間之服務條款提供Atome服務。

2.7 由於網際網路之性質,本公司無法保證您可持續、不間斷地使用及存取Atome平台。如因容量限制、本公司伺服器之安全性或完整性,或為確保Atome平台適當運作或改善其運作而採取維護措施,有必要限制Atome平台或其若干區塊或功能之提供時,本公司得限制Atome平台之提供。本公司得隨時改善、改良及修改Atome平台。於維護或系統升級期間,就您使用Atome服務遭受中斷一事,本公司對您不負任何責任。

2.8 為維護交易安全,本公司將提供價金保管之服務,若該筆Atome交易價金屬本公司價金保管服務者,則於您支付交易款項後,本公司即行保管該筆款項一定期間,除本條款或本公司網站另有規定外,收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前提領款項。

2.9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僅就您與收款人間基於實質商品或服務之交易,提供Atome服務。

2.10 本公司提供之Atome服務所收付之款項均應以新臺幣結付。如有跨境交易時,您同意由本公司代為向銀行辦理結/購匯手續,國際匯入將轉為台幣,匯率以換匯時本公司指定之銀行公告為準,並同意本公司提供銀行辦理結匯時所需之相關資料。

3.  使用 資格;帳戶創立; 身分 驗證

3.1 使用 資格

  1. 您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具備使用Atome平台及Atome服務之資格:
  2. 二十(20)歲(含)以上之自然人;
  3. 具有簽署具法律拘束力契約之行為能力;

iii. 具備有效且可驗證之電子郵件地址及手機號碼;

  1. 提供有效之居住及郵遞地址;
  2. 係合格簽帳金融卡、信用卡或本公司隨時接受之其他支付工具(下稱「支付工具」)之授權持有人。為免疑義,支付工具不包括任何已發行之儲值卡(stored-value card)、虛擬儲值卡(virtual stored-value card)或禮券;及
  3. 依第3.2條之規定開立客戶帳戶。
  4. 於註冊及使用Atome服務時,您聲明及保證您符合第3條a項所述之資格及條件。

3.2 客戶帳

  1. 您必須於Atome平台開立一個受密碼保護之帳戶(下稱「客戶 帳戶」);為此,您須向本公司提供為創建該帳戶所需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您偏好使用之支付工具(如第4.1條第a項第(ii)款之定義)之相關細節。
  2. 縱使您符合上開第3.1條第a項所定之標準,並提供上開第3.2條第a項所述之資訊,本公司仍保留依全權裁量拒絕您開立客戶帳戶之權利。如本公司拒絕您開立客戶帳戶,您將無法使用Atome服務。
  3. 本公司將依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管理您因Atome服務提供予本公司之個人資料,該隱私權政策可於以下網址取得:https://www.atome.tw/privacy-policy。
  4. 您僅能擁有一個客戶帳戶。您的客戶帳戶僅得供您個人使用,不得轉讓或出售予(或轉售予)第三人。
  5. 您同意依以下條款使用您的客戶帳戶:
  6. 您應依Atome隨時提出之要求,及時提供有關您的真實、正確、最新及完整資訊,並於變更時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您未為上述事項因而產生任何損失或費用,本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
  7. 您應對您密碼的安全及保障負全部責任。如您認為您的密碼已遭外洩或有安全漏洞時,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您未通知本公司,您須對使用您客戶帳戶所為之後續購買負全部責任;

iii. 您應對任何未經授權存取您客戶帳戶之行為負全部責任,並應立即通知本公司;除本條款另有約定外,否則,您須對使用您客戶帳戶進行之所有購買負全部責任;

  1. 如您偏好使用的支付工具(如第4.1條第a項第(ii)款定義)出現任何實際或潛在之詐欺行為時,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允許本公司與第三方支付提供者分享該資訊,以進一步減少詐欺行為;
  2. 您應以負責及合法之方式使用您的客戶帳戶,且不應使用您的客戶帳戶為下列行為:就您的身分為虛偽陳述;購買任何非法或違法之商品或服務(或其購買方式將違反任何洗錢防制法律);或以預借現金為目的使用您的客戶帳戶;及
  3. 您應遵守本公司隨時通知您的所有相關作業程序。

3.3 驗證及檢查。

您授權本公司進行檢查、驗證及風險評估,並直接或透過第三方進行任何必要之查詢,以驗證您的身分,評估您的支付能力,並進行適用法律或監管規範所要求之事項。您進一步同意並授權本公司與收款人、本公司之關係企業及/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分享可能與提供Atome服務有關及/或必要之資訊。

4.  付款資訊 及費用

4.1 支付工具

  1. 您應辦理以下事項,以開立客戶帳戶:
  2. 提供相關信用卡、簽帳金融卡及/或其他支付方式之詳細資訊,以設定您客戶帳戶之支付工具;
  3. 指定您偏好使用的支付工具(下稱「偏好支付工具」):(1)如您於客戶帳戶中設定一種以上之支付工具,偏好支付工具係指您所選擇之支付工具;或(2)如您只選擇一種支付工具,偏好支付工具係指該支付工具;及

iii. 您茲此同意、授權及指示本公司得就使用您客戶帳戶之分期付款交易,以偏好支付工具辦理簽帳金融卡、信用卡及/或其他支付工具之後續各期交易。

  1. 為免疑義,您應確保您有充足資金以支付相關支付工具之帳款。由於該等支付工具係由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公司不承擔與其相關之任何責任。您同意遵守該其他第三方之任何規則,並負責支付該第三方所收取之所有費用。

4.2 費用

  1. 除下一項之費用外,您得無償使用Atome服務。
  2. 您自非本公司指定之銀行(包含ATM)對本公司進行付款時,僅須負擔該銀行所定之匯款手續費等費用。
  3. 前項費用於本公司與收款人另有約定時或其他情形,可能依收款人不同而有變更。於此情形,本公司將透過收款人網站,或行動電話號碼及Atome平台通知您。

5.  支付款項之保障

5.1 本公司就Atome服務所代收之交易款項,已經全部存入與金融機構信託業者簽訂信託契約所約定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該等款項將獨立於本公司自有營運資金以外,除用以結算支付付款人及收款人使用Atome服務所代收之款項、依付款人要求代付其與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所應支付之款項、收款人應付之其他費用、應償還之金額或賠償或其他依法令許可之使用範圍外,本公司不使用於其他用途。

6.  訂單

6.1 當您選擇向本公司申請使用Atome服務,以支付收款人服務之購買價格(含運費)時,將視為您同意依據本條款之約定向收款人下訂單購買商品或服務(下稱「訂單」)。該訂單將由收款人及本公司審核。本公司得依其全權裁量,基於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於您的訂單歷史紀錄,或為防範詐欺、法律、監管或不付款風險等目的),拒絕您的申請,或於收款人交付或提供其商品或服務前,取消已核准之訂單。

6.2 您茲此瞭解及同意,本公司得依其全權裁量,就任一交易設定最低或最高購買金額;

6.3 您茲此瞭解及同意,於本公司審核同意您的申請後,收款人於相關經核准之訂單所享有之買賣價金及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費)債權及其有關利益將不可撤銷地讓與本公司。

6.4 本公司審核同意您的訂單後,將透過Atome平台通知您。Atome平台亦將通知您下列事項:(a)您的訂單總金額;(b)付款時程(下稱「付款時程」),其中載有每筆延後付款之金額及到期日(下稱「延後付款」);及(c)您的偏好支付工具。您必須確認您已閱讀並接受上述資訊(下稱「付款時程確認」)。您亦可於Atome平台客戶帳戶中查看該等詳情。您同意各筆訂單之付款時程及您的付款時程確認,均茲此納入本條款而為本條款之一部分。

6.5 您同意對本公司支付延後付款之全額,並承擔訂單中您應給付款項之債務款及與其有關之全部責任。每筆延後付款,將於您付款時程所定之到期日,依您的偏好支付工具收取。如您未於到期日支付延後付款(包括如支付工具遭發卡機構、第三方付款代理人或支付系統拒絕),或如該等付款未於相關到期日經成功處理,您將立即無法使用Atome平台,您的客戶帳戶可能遭到停用,且您可能會被收取相關遲延費用;詳情請參以下第9條之約定。您的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或其他支付工具提供者、支付處理商及/或任何其他提供相關支付工具之金融機構,可能會向您收取額外費用。請注意,如您的信用卡/簽帳金融卡資訊及您的偏好支付工具有所變更,卻未依此更新您的客戶帳戶時,可能會出現遲延付款或付款遭拒之情形,而可能因此發生上述情形。

6.6 您於Atome平台使用信用卡、簽帳金融卡交易時,以本公司為信用卡收單機構之特約商店,本公司將於簽帳金融卡、信用卡交易時顯示收款人資訊供您知悉,並將依據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於請款資料及您的帳單等揭露該等資訊。

7.  延後付款授權

7.1 所有延後付款將依您的付款時程,以您的偏好支付工具自動支付。您同意、授權及指示本公司得於您的付款時程所載之到期日,以偏好支付工具就每筆延後付款進行付款。

7.2 您同意並授權本公司得依您的付款時程及本條款,自偏好支付工具收取相關款項,或沖回相關款項至該支付工具。

7.3 如您的客戶帳戶因逾期付款或付款遭拒而被停用,您同意、授權及指示本公司得於任一期延後付款到期未獲付款後,自您的偏好支付工具及/或指定之任何其他簽帳金融卡或信用卡進行扣款,以收取任何逾期之延後付款。您同意,本公司得指定第三方付款代理人代收您依本條款應向本公司支付之任何款項,而無須進一步通知您。

8.  錯誤、退款與交易糾紛

8.1 如您擬於收款人之實體店面下訂單,您必須使用Atome平台輸入正確之訂單購買價格(包含任何適用之營業稅與附加費用)。如因不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本公司將協助您進行更正,並提供其他必要之協助。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本公司將於知悉時,立即更正,並同時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您。如因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例如:您輸入錯誤之購買價格),本公司經您通知後,將立即協助處理,您可立即要求本公司就所擬訂單進行退款。本公司得(但無義務)處理全額退款,並允許您重新下另一筆訂單。但除依上述約定辦理外,如您未輸入正確之購買價格而導致任何形式之損失,本公司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8.2 如您擬退回或中止所購買之收款人服務,及/或請求豁免未清償之延後付款,或發生法律所接受或允許之退款、退貨或換貨時,該等退回、中止、豁免、退款、退貨或換貨應(i)遵循相關收款人之程序;及(ii)接受本公司之檢查。於上述退回、中止、豁免、退款、退貨或換貨經Atome平台處理前,您仍需負擔應支付收款人服務之所有款項。所有延後付款仍將持續依您付款時程中所載之日期進行處理。

8.3 待退款或豁免程序完成時,本公司將返還所同意之退款金額(下稱「退款金額」)予您。本公司得依全權裁量,將退款金額抵償您現在或未來應支付之任何延後付款及其他債務,退款金額將依序用於抵償次一到期之延後付款及嗣後之延後付款,直至您所有剩餘付款義務均履行為止(其適用情形視退款金額而定)。如退款金額大於該等嗣後延後付款之欠款總額,該等金額將被退還至購買收款人服務所採用之同一支付工具或其指定的其他支付工具。本公司有權決定退款金額用以抵償之金額、方式及順序。

8.4 儘管本公司將於合理可行範圍內儘速處理退款,但收到任何退款之時間點,仍將依支付工具及任何適用之支付系統(例如,第三方付款代理人、Visa、Mastercard、JCB等)之規則及慣例而有所不同。您確認並同意,任何應償還至您相關支付工具之退款金額,會受到非本公司可控制之處理方式的影響;因此,您不得要求本公司對上述任何遲延負責。

8.5 如您與交易相對人發生交易糾紛,本公司將依Atome服務相關規範協助您與交易相對人排解交易糾紛。若您使用信用卡並透過發卡機構主張拒絕付款或其他產生爭議款項之情事者,本公司應依主管機關就「信用卡消費爭議帳款處理機制」規範之相關法令,協助您及交易相對人處理爭議款項。交易糾紛處理機制及申請管道、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等相關資訊請參見本條款第22條。

9.  客戶帳戶停用及遲延費用

9.1 您使用Atome服務之資格,將由本公司基於本公司之裁量,持續進行評估及決定。本公司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於有相當事證足認您有利用Atome服務、客戶帳戶為洗錢、詐欺等犯罪行為或不法行為、您的支付款項經法院裁定或檢察官命令扣押、您提交虛偽之身分認證資料經查證屬實或本公司合理懷疑您於Atome服務之使用涉及疑似不當或不法情事)拒絕、暫停或終止提供Atome服務或您的客戶帳戶,且無須經您同意或事先通知您。如您的客戶帳戶因任何原因遭停用或關閉而造成任何形式之損失 (包括但不限於就錯誤出帳項目所為之任何付款,或您的 客戶 帳戶實際被扣款或您的支付工具實際被收費之日期遲延而造成之損失) ,本公司對此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9.2 客戶帳戶重新啟用及行政費用

  1. 如您的客戶帳戶遭到停用,您必須支付您客戶帳戶之所有未清償款項,以及本公司依其裁量所決定之下列行政費用(下稱「行政費用」):

每筆延後付款如未償還時,將收取新臺幣200元,每筆訂單中該等行政費用最高以新臺幣400元為限。

  1. 本公司保留調整行政費用之權利。本公司有權於至少十五(15)日前向您發出書面通知,以修改本條約定之行政費用。如您未於上開期限內表示異議並終止本條款者,視為您同意依修改後之行政費用支付。
  2. 如本公司認為您的客戶帳戶遭停用係由於系統錯誤、故障或安全漏洞,本公司得依其裁量決定免除該行政費用,並重新啟用您的客戶帳戶。如有此情形,請提供本公司相關證據,供本公司審酌:support@atome.tw。

10.  客戶帳戶之終止

10.1 您得隨時透過本公司之下列電子郵件帳戶聯繫本公司,請求終止您的客戶帳戶:support@atome.tw 您的請求需要至少三十(30)個日曆日處理。

10.2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公司得拒絕您終止客戶帳戶之請求:

  1. 您有任何應付予本公司之款項尚未支付。本公司得限制您使用客戶帳戶之權限;
  2. 您因使用Atome服務,而受到任何調查;或 
  3. 您、本公司或任何收款人之間,仍有任何未解決之爭議。

10.3 本公司亦得依據本條款之有關約定終止您的客戶帳戶。

10.4 縱使您的客戶帳戶終止後,您仍應負責清償與您客戶帳戶相關之所有債務。Atome將依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詳參https://www.atome.tw/privacy-policy)及任何適用之法律、規則或法規,保留您的資訊。

11.  智慧財產權

Atome服務所含有或透過Atome服務所提供之所有內容,例如文字、圖形、標誌、按鈕圖標、圖像、數位下載、資料彙編及軟體,均受著作權、Atome商標及其他專屬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之保護,且均為Atome或其關係企業所有。除經本條款明確允許外,嚴禁複製、再發布、使用或出版Atome服務之任何部份。您使用Atome服務時,就所存取之任何內容、文件或其他資料,並未取得任何智慧財產權之所有權。Atome於Atome服務刊登資訊或資料,並不代表Atome放棄就該等資訊及資料之任何權利。為免疑義,本契約所使用之「軟體」一詞,應包括其個別元件、流程及設計之全部。

12.  商標注意事項

Atome服務中所使用及顯示之商標、服務標章及標誌(下稱「商標」),係Atome及/或於Atome平台提供收款人服務之個別收款人之經註冊及未經註冊商標。Atome服務中之任何內容,均不應解釋為以默示或其他任何方式,授予您使用任何Atome商標或Atome服務中所顯示之Atome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任何授權或權利。未經Atome之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APaylater」、「Atome」等名稱及任何其他商標,包括關於發布Atome平台及/或Atome服務資料之廣告或宣傳所含者,亦同。

13.  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式; 通訊

13.1 雙方當事人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依本條款交換之電子文件,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

13.2 雙方當事人間之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訊,應以中文及書面形式為之,並以下列方式發送:

  1. 如通知您,以電子郵件發送至您提供予本公司之電子郵件地址,如通知本公司,發送至本公司之電子郵件地址:support@atome.tw;或
  2. 以簡訊發送至您提供予本公司之手機號碼。

13.3 除另有約定外,所有電子郵件及簡訊經成功傳送後,應視為已收悉。

13.4 您同意於Atome平台執行功能選項及任何條款之同意與否,均由本公司詳實記錄登入帳號、IP及時間等資訊,您於Atome平台所為之行為均具法律效力。

13.5 所有根據本條款公布於Atome平台之內容及本條款修正內容將以線上同意形式為之。若您對Atome服務及本條款之任一部分有疑義或反對時,應即停止使用Atome服務之全部,如繼續使用,視為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

14.  移轉

14.1 未經本公司之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移轉基於本條款所生之任何權利或義務。

14.2 您同意本公司得移轉基於本條款所生之任何權利或義務予任何第三人。

15.  本條款之變更;條款衝突

15.1 商品或服務的購買,以及Atome平台之特定部分或功能,可能適用其他條款及條件,所有該等條款經引用成為本條款之一部。您同意遵守該等其他條款及條件。如本條款與該等條款間存有衝突時,就您使用Atome平台特定部分或特定服務而言,應以後者之條款為準。

15.2 本公司得隨時變更或修訂本條款。本公司將於該等修訂實施七(7)日前,通知您該等修訂並於Atome平台上公告,如您未於修訂實施前表示反對並請求關閉您的客戶帳戶(如有),視為同意該等修訂。本條款變更或修訂後之更新版本將上傳至本公司之Atome平台(https://www.atome.tw/terms-of-service)。

16.  賠償

16.1 就因本條款、您使用Atome平台及Atome服務所致或與其相關之任何請求、責任、損害、損失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之法律及會計費用(下稱「請求」),您同意免除Atome或其子公司、合夥人、關係企業、員工、董事、經理人、代理人、代表人、及/或為Atome或代表其提供服務之任何第三方(下稱「受償方」)之責任,並賠償受償方因此所生之損害。

16.2 如有任何請求,於您賠償Atome的條件下,Atome保留進行單獨辯護及控制程序之權利。未經Atome之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就使用Atome服務、Atome平台而對第三人所生或與之有關的責任,逕行為承認、和解或賠償,並應依Atome之合理要求,全面配合針對任何請求之抗辯,包括提供Atome任何相關文件、記錄或允許其進入相關場所,以評估該等請求。為免疑義,本第15.2條於本條款及您的客戶帳戶終止後仍繼續有效。

17.  責任之限制

17.1 於法律允許之範圍內,於任何情況下,就因使用Atome平台、Atome服務、或Atome或您(自任何來源)對第三方之責任所生或與之相關之任何間接、附隨、附帶、特殊、懲罰性損害賠償(無論係契約、侵權行為或其他方面之損害賠償),受償方均不須對您或任何第三方負責。

17.2 您同意,就因本條款、使用Atome平台、Atome服務、或Atome或您(自任何來源)對第三方之責任所生或與之相關之所有請求(無論係契約、侵權行為或其他方面之損害賠償),受償方對您之總責任,將以下列二者較低者為限:(a)導致該等損害之受影響訂單的金額;或(b)新臺幣10,000元。惟若受償方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則不在此限。即使上述救濟無法達成其基本目的,本項約定之限制仍有適用。

18.  免責聲明

18.1 Atome服務係以「現狀」提供,且無任何明示、默示或法定之聲明或保證。於不影響前述條款之前提下,Atome特別聲明不提供有關適銷性、適合特定用途或不侵權之任何 默示保證。

18.2 Atome不保證或擔保下列事項:Atome服務之精確性、可靠性或正確性;Atome服務將滿足您的要求;於任何特定時間或地點,Atome服務均可使用、不中斷、無錯誤、無瑕疵或安全無虞;Atome將改正任何瑕疵或錯誤;及Atome服務並無病毒或其他有害元

18.3 Atome對收款人所宣傳或提供之任何產品或服務,不為任何保證、背書、擔保或承擔任何責任。Atome對透過Atome平台買賣之收款人服務不具有控制權,亦不承擔任何責任。本公司與收款人所設立之店鋪、提供之產品或服務本身並無合夥、僱傭、互為代理、經銷或除代收付款項以外之其他委任關係。

18.4 因Atome服務部份業務係由信用卡收單機構協助完成,如收款人與信用卡收單機構間因故終止或解除合約,則本條款亦隨同終止,雙方當事人均不得因此對他方主張損害賠償。

19.  資訊安全

19.1 雙方當事人應各自確保其資訊系統之安全,防止非法入侵、取得、竄改、毀損業務紀錄或您的個人資料。

19.2 如發生第三人破解本公司資訊系統之保護措施或利用資訊系統之漏洞爭議,將由本公司就該事實不存在負舉證責任。

19.3 第三人入侵本公司之資訊系統對您所造成之損害,將由本公司負擔。

20.  帳號密碼被冒用之處理

20.1 如您發現或懷疑您的帳號、密碼遭他人盜用或不當使用,應立即以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通知本公司客服(電子郵件信箱:support@atome.tw)並辦理帳號停用手續,以便本公司及時採取適當因應措施;本公司在接獲您的通知或由本公司自行察覺並主動通知您後,將暫停該帳號所有指示支付行為,並暫停接收該帳號後續之支付指示。本公司並得要求您出具相關文件(包含但不限於:警政機關報案證明、切結書、身分證明文件等),以受理帳號、密碼遭第三人冒用之或恢復該帳號之使用權。

20.2 本公司受理完成您的帳號停用手續後,因該帳號所發生之損失及調查帳號密碼被冒用所生之費用,應由本公司負擔;在您完成帳號停用手續前,如發生下列事項而致該帳號所發生之損失,應由您完全負擔:

  1. 您未妥善保管帳號密碼。
  2. 您自行將帳號密碼提供與他人。
  3. 您未使用本公司所提供的帳號安全機制。
  4. 其他因您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事由。

21.  其他約定事項

21.1 您瞭解停留於Atome服務之所有代收、代付、保管款項並非存款性質,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亦無利息產生。

21.2 本公司將配合金融監理機關、警政機關暫停帳戶之使用、停止款項撥付等要求,您不得因此向本公司主張損害賠償責任。

21.3 您同意本公司為履行Atome服務之目的範圍內或依法得將您的基本資料、交易記錄等資訊提供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信用卡國際組織、業務合作機構及其他有權監督機構進行必要查核或使用,相關規範請參考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https://www.atome.tw/privacy-policy)。

21.4 您同意本公司於Atome服務之必要範圍內得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及其他有關機構查詢蒐集您的資料,並處理或利用之。

21.5 本條款(及其隨時修訂之版本)之效力一直持續至您終止您的客戶帳戶並向本公司及收款人支付所有應付款項為止。於您終止使用Atome服務後,本條款第16條(賠償)、第17條(責任之限制)、第18條(免責聲明)、第19條(資訊安全)、第20條(帳號密碼被冒用之處理)、第21條(其他約定事項)、第22條(爭議之解決)、第23條(適用法律),以及其他依其內容或含意於您終止使用Atome服務後仍然有效之約定,均仍繼續有效。

21.6 如本條款之任何條文(或其任何部份)經判定為無效或無法執行,則本條款其餘條文均不受影響,且對雙方當事人仍具有拘束力及執行力,如同本條款自始未包含該等無效或無法執行之條文(或其部份)。

21.7 本條款構成並包含您與本公司就本條款約定事項所為之完整協議,並取代任何先前或目前之口頭或書面協議。各方當事人確認並同意,除本條款另有明確約定外,他方未為任何聲明、保證或協議。

21.8 本公司未行使或延遲行使依本條款所得行使之任何權利時,不應構成本公司免除或放棄該等權利;且如僅單一或部分行使任何權利時,亦不會排除任何其他權利之行使或對該等權利之進一步行使。

21.9 除另有規定外,非受本條款拘束之人,無權執行或享受本條款下任何條款之利益。

21.10 除本條款所約定之契約關係外,本條款之任何內容均不應視為構成雙方當事人間之任何合夥、合資、代理或受託等關係。

21.11 如一方當事人因其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之情事,致延後或無法履行本條款(除付款義務外)時,雙方當事人均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亦不視為違反本條款。受該情形影響之一方當事人,應於導致延後或無法履行之情形發生及該情形停止影響時,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他方。

21.12 於不影響一方當事人之其他權利或救濟之前提下,各方當事人確認並同意,就任何違反本條款之行為,除請求損害賠償外,就任何可能或實際違反本條款之行為,各方當事人有權聲請保全程序及強制執行。

21.13 本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您之解釋。

22.  爭議之解決

22.1 如發生因收款人服務之品質或交付所生或與其相關之爭端、爭議或請求(下合稱及各稱「爭議」),請您與收款人聯繫,本公司將依Atome服務相關規範協助您及收款人排解爭議。交易糾紛處理機制及申請管道、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等相關資訊依本第22條之規定

22.2 如發生因您使用Atome服務所生或與其相關之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先循下列程序解決:

  1. 依本條款第13條之約定,向他方發出有關爭議之書面通知(下稱「通知」);及
  2. 於收到該通知後至少三十(30)個日曆日內,依誠信原則協商,以解決該爭議。

22.3 所有通知必須載明:

  1. 發出通知之當事人名稱;
  2. 相關帳戶資訊;
  3. 爭議之簡要敘述;及
  4. 發出通知之當事人聯絡資訊。

22.4 您就該通知之收件地址及電話號碼,係您開立客戶帳號時所提供之電子郵件地址及電話號碼。本公司就該通知之收件地址為下列電子郵件地址:support@atome.tw。

22.5 如您依第22.2條至第22.4條之規定向本公司申請爭議處理,本公司之處理程序依序如下:

  1. 本公司接到通知後,將依據您所述爭議內容了解情形(如係涉及收款人與您之間的糾紛,本公司亦將聯繫收款人並了解交易情形);
  2. 本公司將請您及收款人提供交易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並協助進行溝通;
  3. 本公司將通知您處理結果,如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即可結案。

22.6 如雙方當事人無法依上述第22.2條之約定,於收到通知後三十(30)個日曆日內以協商解決爭議時,當事人應將該爭議提交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依中華民國仲裁法及該協會屆時有效之仲裁規則以仲裁終局解決之;該規則視為經引用成為本第22.6條之一部。仲裁地點為中華民國臺北市。仲裁庭應由一(1)位仲裁人所組成。仲裁所使用之語言為中文。仲裁判斷對雙方當事人有終局拘束力。

23.  適用法律

本條款及您與本公司間之關係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並從其解釋,且不考慮法律衝突原則,並排除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之適用。

24.  問題

如您對Atome服務有任何問題、申訴或請求,請透過下列電子郵件地址聯絡本公司:電子郵件信箱support@atome.tw。本公司將盡其所能處理您的疑慮。如您認為您的疑慮仍未經全盤處理,請您讓本公司知悉,使本公司得為進一步調查。本公司相關資訊如下:

名稱:新加坡商輕鬆享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負責人:洪偉洲

客服聯絡方式:

(1) 電子郵件信箱:support@atome.tw

(2) 服務時間:09:00-18:00